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申请及发放流程
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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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对象:
金普新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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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贷款:
首次贷款指企业从有实体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的现金类贷款。首次贷款的认定以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依据。企业获得的票据贴现、银行表外融资、没有实体网点的互联网银行贷款以及非银行机构贷款,不纳入首次贷款认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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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平台登录
登录“大连金融科技服务平台” ,(平台中没有账户的企业请先进行注册) -
02.贴息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大连金融科技服务平台”申请首贷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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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贴息审批
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贴息申请进行审批,根据企业提供完备资料的贴息申请时间顺序,为企业办理贴息,贴息资金额度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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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资金发放
通过平台公示贴息企业名单,公示完成后进行贴息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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